镇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关于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签订合同有关事项的通知
各位同学及家长:
经与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联系,预计8月4日方可办理2016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,现将贷款办理、签订合同等相关事项提前通知如下,望学校及符合条件的学生、家长相互转告:
一、签订合同时间
1.已在高校就读学生签订合同时间:
8月4日—8月5日 永乐镇、云盖寺镇、回龙镇、青铜关镇学生;
8月8日—8月9日 永乐镇、云盖寺镇、回龙镇、青铜关镇学生;
8月10日—8月12日铁厂镇、 米粮镇(含原灵龙镇)、高峰镇(含原张家镇)学生;
8月15日—8月16日大坪镇、西口镇、茅坪镇学生;
8月17日—8月18日柴坪镇、达仁镇、木王镇(含原杨泗镇)学生;
8月19日庙沟镇、东川镇(含原月河镇)学生。
2.2016年被高校录取的学生签订合同时间(需提前报到高校的,核实报到时间,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合同时间可适当调整 ):
8月22日—8月24日 县中毕业学生;
8月25日—8月26日 二中毕业学生;
8月29日 白塔中学毕业学生;
8月30日 职中毕业学生;
8月31日 未及时办理学生。
二、签订合同提供的材料
(一)在校大学生签订合同提供材料
1.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一份(见要求三);
2.盖章齐全的《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》一份(省内在校生在就读高校领取)或《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就读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》一份(外省在校生自己下载,按照填表说明填写、逐级审核盖章);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见证人证明》一份(见证人为村委会审核盖章人,证明式样见附件);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(注明仅作助学贷款见证人证明用);
3.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》(二份),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(http://www.csls.cdb.com.cn)在线申请,导出并打印。(要求:表中所有内容均为必填项,所填内容必须准确、详细、真实。例如家庭住址等信息一定要细化至镇、村组、门牌号码等。审查单位为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);
4.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(双面复印)各一份(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待查);
5.学生证原件(审核后退还)及复印件一份;
(二)2016年新生签订合同提供材料
1.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一份(见要求三);
2.《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》一份(学生在网上下载,按照填表说明填写、逐级审核盖章);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见证人证明》一份(见证人为村委会审核盖章人,证明式样见附件);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(注明仅作助学贷款见证人证明用);
3.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》(二份),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(http://www.csls.cdb.com.cn)在线申请,导出并打印。(要求:表中所有内容均为必填项,所填内容必须准确、详细、真实。例如家庭住址等信息一定要细化至镇、村、组和门牌号码等。审查单位为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);
4.录取通知书原件(审核后退还)及复印件一份;
5.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(双面复印)各一份(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待查)。
(三)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材料”要求
1.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。须提供由县区民政部门颁发并经当年审验过的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》或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》和城市、农村居民低保补助金领取存折的原件与复印件,原件审核后退回申请人,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。
2.孤儿、烈士子女、优抚家庭子女。须提供孤儿、烈士家庭、优抚家庭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,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,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。
3.部分残疾人家庭子女。即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三级以上残疾级别,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的家庭。须提供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证明原件与复印件,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,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。
4.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支付了大额医疗费用,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。须提供由镇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、县级(含县级)以上医院诊断证明、住院证明和结算单据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5.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,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。须提供由镇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(事故的时间、地点、成因以及损失的严重程度应具体、清楚,并附3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材料)。
6.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。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不可抗拒的突发性灾祸或重大自然灾害,造成家庭经济困难。须提供由镇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(灾害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及损害程度应具体、清楚,并附3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材料)。
7.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。父母离异或一方去世,又无稳定经济收入,造成家庭经济困难。须提供由镇(办)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。
8.其他经济困难的家庭。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户,须经县扶贫局核实,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)。
附件1: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见证人证明式样
附件2: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式样
镇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16年8月1日
附:1:
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见证人证明
xxx学生,确因家庭经济困难,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。我愿作为该生申请贷款的见证人,协助镇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该学生。
特此证明
姓名(签章):
身份证号码:
工作单位:
家庭住址:
联系电话(座机、手机):
年 月 日
附件2: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式样(注明:仅作助学贷款见证人证明用)
镇安县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
第一步:上网申请
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【学生在线服务系统(http://www.csls.cdb.com.cn)】,续贷学生修改学生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,再“新增贷款申请”,首次贷款学生,注册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和就学信息、户籍信息、家庭信息,注册成功后,登录该系统提出贷款申请,同时输入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,再按材料清单要求完善纸质档案。
第二步:资格审查
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纸质档案资料,交工作人员审查并签署审批意见。
第三步:信息审核合同打印
工作人员在开行系统中审核学生个人基本信息、就学信息和共同借款人信息,审核确认申请表内容与相关证件是否一致,打印《借款合同》及贷款受理证明。
第四步:合同终审签字盖章
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薄到场签字,并捺手印,全部纸质档案交资助中心存档,并各取走一份借款合同、一份贷款受理证明。
第五步:登录支付宝并向高校提交贷款受理证明
学生签订合同15天后,登录支付宝账户,修改密码,学生持一份合同到高校报到注册,把贷款受理证明交给高校,高校凭 “回执校验码”在开发银行系统中录入回执内容。
第六步:贷款划转
资助中心在开发银行系统中汇总提交上报数据,然后将学生档案送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按《借款合同》约定,开发银行将贷款资金通过学生支付宝账户划转到高校指定的账户,贷款手续全部办完。
第七步:本息偿还
贷款合同上的支付宝账户为学生的还款账号,所有贷款的发放与回收均通过支付宝完成(2010年前没有支付宝账户的学生通过POS机还本结息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