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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从业资格证办理流程
办事机构: | 镇安县财政局会计股 |
事项依据: | 《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》第十条规定,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,其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三门成绩必须同时合格,才能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 |
办理对象及范围: |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 |
办理条件: | 申请人应出具《会计从业资格登记表》及其他申请材料 |
办理手续: |
1. 已通过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发布之日起有效期内(6个月)。 2. 同时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》(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【2013】73号)中证书发放条件 。 3. 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和其他法律、法规。 4.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。 5. 申请人员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成功后,按照页面提示打印《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》,完成要求的内容; 6. 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受理部门进行资料审核,对符合规定的,由受理部门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; 7. 凡由委托代理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,除携带以上资料外,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。 |
办理流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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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方式: | 网上公示 |
办理时限: |
成绩公布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办理,预期考试成绩失效。 |
收费标准: |
免费 |
收费依据: | 无 |
咨询渠道: | 电话:0914-5338132 |
办公时间及地址: |
时间: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上午:8:00-12:00 下午:14:00-18:00(夏季15:00-18:00) 地址:镇安县城涝港街5号 |